二审改判强奸罪名成立,抚顺疑似“迷奸案”被告最终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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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4888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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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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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强奸罪名成立,抚顺疑似“迷奸案”被告最终获刑4年 津云微信公号11月9日消息,两年前,抚顺女孩刘熙(化名)跟同事吃饭以后失去意识,第二天回家后被心急如焚的母亲发现“浑身是伤”、“内裤上全是血”,她选择报警后,男方却在一审判决中被法院认定不构成强奸。
11月8日下午,刘熙向记者出示了案件二审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审被告人邹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原审被告人邹某赔偿上诉人刘熙经济损失人民币1558.40元。
疑似遭遇迷奸,一审判案却有蹊跷
今年2月,津云新闻曾连续发布《抚顺疑似迷奸案一审嫌疑人无罪检方抗诉二审开庭女方提交新证据质疑警方办案流程》《抚顺疑似迷奸案二审后女方公布关键证据案发宾馆监控录像曝光》两篇稿件,抚顺女孩刘熙(化名)接受津云新闻采访时说,她与犯罪嫌疑人邹某原本在同一单位工作,但不在同一部门,偶尔有工作上的接触,邹某曾多次邀请她吃饭,都被她婉拒。
2017年6月13日,邹某再次约刘熙并提出有同事张某明参加,刘熙碍于面子就同意一起去吃饭。当天19点左右,他们先在刘熙家附近的串吧吃饭,刘熙喝下了一瓶半啤酒。后邹某提出到阿亚娜酒吧看球赛和演出,说距离刘熙家近。“我在此之前没去过酒吧,因为阿亚娜离家近,我想坐坐就走。”在阿亚娜,她喝了两杯调制威士忌后就开始头痛,后来开始神志不清,最后的记忆是让张某明送她回家,之后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她恢复意识时已经是6月14日10时左右,不知道怎么回的家。
母亲发现刘熙“头上有血印子,浑身是伤”,“内裤上全是血”,问刘熙发生了什么,她还没有意识到怎么回事,回答说:“在家睡觉呢。”刘熙母亲给一同吃饭的两个同事打电话,邹某到刘熙家,解释说昨晚她吐了、走不了路了,头上的伤是走路没走稳摔的……可很快邹某又跪在地上打自己耳光,称自己错了,求刘熙的母亲不要报警,说“在来的路上就在想怎么补偿刘熙”。刘熙的母亲问邹某在哪个宾馆发生的,邹某只说在将军街的一个宾馆。
待彻底清醒后,刘熙才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自己被强暴了。完全恢复意识的刘熙与家人来到抚顺市顺城区将军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长盛睿当时坚定地说 “这就是一起类似台湾的迷奸案,得赶紧取证”。经中国刑警学院鉴定,报案当天警方提取的刘熙尿样中检测出有苯二氮卓类安眠药成分。
令人不解的是,警方案发49天后才立案,立案当天嫌疑人立即被取保候审,一审判决宣判嫌疑人邹某无罪,二审开庭后,刘熙和律师复盘庭审后才发现,庭上居然有一些蹊跷事。他们说,不少证据在一审卷宗中不翼而飞,二审结束后,刘熙选择将本案的关键证据——案发宾馆监控录像交给记者独家发布。视频显示,案发宾馆门前的监控视频能够看出被害人刘熙当时的状态已不省人事,几乎就是被邹某拖扛着进入酒店,已完全失去意识,整个人像一滩泥。仅仅2个台阶就被邹某拖着走了近二分钟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