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黑龙江通报5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包括:
1.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财政局原局长朱福继涉嫌受贿犯罪问题。
2.七台河市勃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局长姜晓军等3人工作失职问题。
3.鹤岗市萝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林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4.伊春市伊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崔洪胤履职不力问题。
5.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小扬气镇政府原会计贾俊龙履职不力问题。
·山东通报5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包括:
1.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滥用职权等问题。
2.潍坊市高新区管委会原二级调研员、原关工委常务副主任谭建民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
3.惠民县发展和改革局原二级主任科员王延达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4.曹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李建忠在管理服务活动中索取、收受财物等问题。
5.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业务室原主管师解晓明违规干预招投标等问题。
·湖南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案例。包括:
1.湘潭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刘铁强严重违纪违法案。
2.岳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克祥严重违纪违法案。
3.衡阳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荣和严重违纪违法案。
4.邵阳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莫海天严重违纪违法案。
5.益阳市水利行业评标专家串通投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