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重稷介绍,尝到权力变现甜头的赵少雄开始一发不可收拾,晚上也不再去歌舞厅打架子鼓,而是一门心思经营权力,变现权力,在收受红包礼金方面不能自拔。
2003年,赵少雄被任命为嘉陵区建设局副局长后,权力较之前更大,收受的红包更多,但对金钱日益渴望的他还是觉得来钱太慢。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赵少雄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从事建筑工程项目的姨妹夫王某某,主动帮助王某某在其管辖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承包活动。
南充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2004年至2011年,赵少雄利用担任嘉陵区建设局副局长、嘉陵区经营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便利,违规帮助王某某承揽实施了南充高中嘉陵校区北侧还房工程,燕京大道改扩建项目等六个工程项目,期间给予特殊关照。这些工程完工后,赵少雄收到王某某所送感谢费共计200万元。
更隐秘地“赚钱”
以亲戚名义
“投资”收取“固定回报”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反腐败的震慑效应也逐步凸显。赵少雄叫停了与姨妹夫王某某的“合作”,转而思考如何规避法律和纪律规定,更加隐秘地“赚钱”。
2013年上半年,赵少雄利用担任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任某某分包嘉陵区迎宾大道北段改造项目提供帮助。2013年7月左右的一天,任某某向赵少雄提出,以赵少雄安排其他人在自己这里“投钱”、收取“回报”的方式,感谢赵少雄的帮助。
赵少雄在查阅相关书籍和咨询相关人员后,自觉聪明地认为,以亲戚名义“投资”收取“固定回报”的方式可以规避组织调查。于是,他同意了任某某的提议,并随即安排亲属多次给任某某转账共计60万元。不久后,任某某分两次转回120万元,以这样看似合理合法的方式,向赵少雄输送了不少利益。
2014年8月,在赵少雄帮助下,商人相某某挂靠的公司顺利中标南充市嘉陵区工业集中区某进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价值1.39亿元。中标前,赵少雄事先给相某某打招呼,商定以提供部分项目施工所需资金为由,以老板任某某的名义在相某某处“出资”,不参与项目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亏损风险,且收取“固定回报”。
为掩人耳目,并且给任某某一些甜头,赵少雄还让任某某也一起“出资”,收取“固定回报”。随后,赵少雄提出,自己“出资”150万元,收取200万元“固定回报”,商人任某某“出资”200万元,收取300万元“固定回报”,相某某表示了同意。就这样,赵少雄和商人任某某两人在“出资”的3年时间里,共计收到相某某500万元的“固定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