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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女大学生19.9元拍写真却变2.6万元!
来源:来源:中国青年报、浦江天平、网友评论、新闻晨报等 | 作者:编辑:王佳茹 核稿:路双英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23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太狠了!女大学生19.9元拍写真却变2.6万元!

 近日,一则“19.9元拍写真”的套路,引发网友关注。


  据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两名在校大学生看到广告中19.9元“白菜价”拍写真,却在拍摄中被层层“加码”,消费一路升级至2.6万元。



  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19.9元拍写真?

两名大学生花了2万多!



  2019年12月,上海两名在校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抖音上看到嫣遇摄影公司的广告,称只要19.9元就可以体验古装摄影,于是报名参加。到店后,店员不断推荐升级他们家的套餐,两人遂与影楼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定单协议。

  在拍摄和后续选片中,架不住店员的推销:升级服装、化妆用品、加选照片、升级高价相册等,两人先后签订了1588元和24000元的“补充协议”。


  由于付不出高额费用,店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




  离店后,小敏和小萱联系选片师,多次提出删减照片、减少费用,都被对方以各种缘由拒绝。

法院判决:返还大学生1.86万元


  2021年2月2日,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小敏和小萱称,影楼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2019年至今,影楼被消费者投诉到虹口区消保委的案件高达40余件,足以证明其存在诸多不规范经营之处。遂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影楼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万余元,合同余款5900元不再支付。



  对此影楼辩称,公司经营规范,所有套餐都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如若解除协议,消费者应承担合同约定总金额的90%的违约责任。

上海虹口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应为承揽合同关系,小敏和小萱为定作人,影楼为承揽人。按照《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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