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
 
【以案普法】口头请假陪孩子高考被开除!官司一路打到高院……
来源:广东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中国裁判文书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央视新闻、申工社 | 作者:编辑:陈遥审核:路双英 | 发布时间: 2025-06-10 | 1859 次浏览 | 分享到:


  姜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


  高院经审查认为,姜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故法院不予支持,并驳回姜某的再审申请。


该案件公开后

有网民认为

高考是人生大事之一

公司不应如此冷冰冰地处理


有网民表示

公司有规定就应遵守

且都已当面请假了

为何不一起写个假条


也有网民疑惑

员工请事假

用人单位可以不批吗?

年休假是否也如此?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关于请假的那些事儿

👇👇👇

1

什么是事假?

  所谓事假,就是职工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的假。

2

如何请事假?

  职工请事假,原则上应由本人事先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请假审批单》,明确请假的类型、事由、请假的时间,再按照用人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审核。

3

职工请事假,能不批准吗?

  可以不批准。


  当前,我国劳动立法并未规定具体的事假规则,但从保障劳动者权益及规范用工管理的角度,给出了用人单位如何建立事假规则的路径指引。在当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事假的审批管理,本质上属于用人单位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等途径,行使用工管理权的范畴。


  作为用人单位,在遇到职工因故请事假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批准。前提是用人单位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既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还要综合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

4

请年休假,是否也需用人单位同意?

  从法律角度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也就是说,年休假不是想休就休。年休假固然是劳动者的一项法定权利,但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也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应尽可能做好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职工还是应服从单位的安排。

5

请了事假,还能请年休假吗?

 需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温馨提示: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公司和员工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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