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
 
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
来源: | 作者:pro48887d | 发布时间: 2019-08-26 | 7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集资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9、信用卡诈骗罪



量刑情节

量刑起点

数额较大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5-6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信用卡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0、合同诈骗罪



量刑情节

量刑起点

数额较大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3-4年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0-12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 张凤林律师
  • 赵婷婷律师
  • 朱芳琳律师
  • 周贺楠律师
  • 殷栋梁律师
  • 徐佳慧
  • 王乐人律师
  • 宋桂兰律师
  • 孙波律师
  • 马一博律师
  • 马岩律师
  • 刘致刚律师
  • 李玮律师
  • 李吉强律师
  • 黄红玉律师
  • 胡世亮律师
  • 范爽律师
  • 胡迪律师
  • 侯彬律师
  • 富奎宁律师
  • 费达律师
  • 初晓辉律师
  • 冯娟律师
  • 李波律师
  • 陈峰律师


Copyright 2019 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君之家园东塔816号 联系电话:0412-2222533 邮箱:231880412@qq.com

辽ICP备19011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