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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狱内感染新冠病毒,不一定能获得国家赔偿
来源: | 作者:pro48887d | 发布时间: 2020-02-26 | 7039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监狱内感染新冠病毒,不一定能获得国家赔偿

新冠病毒肆虐,监狱也被殃及。近日,司法部通报,有5座监狱发生新冠疫情,数百名罪犯确诊感染。一些监狱领导因此被免职,个别狱警甚至被立案侦查。

罪犯在监狱内感染新冠肺炎,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呢?有观点认为,罪犯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赔偿。

但是我们认为:不一定。

一、监狱无法彻底切断病毒传播路径

武汉可以封城,但是监狱不可能完全封闭。监狱有人员流动:新犯投牢,老犯出狱,还有家属探视,另外狱警也不可能始终生活在监狱里,需要在监狱与社会来回穿梭。监狱有物资流动:那么多人的吃喝拉撒穿,都得从外面采购。

所以,监狱只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所。

短短数日,全国已有数万人感染新冠病毒,说明新冠病毒无孔不入,传染性极强。即使是一些做足了院感工作的医院,都无法幸免。人员密集的监狱,绝非真空之地,纵有高墙电网,亦无法彻底隔绝病毒侵入。

二、罪犯在狱内亦有感染、患病的风险

人吃五谷,孰能无病?监狱不是世外桃源,可能遭受各种病毒、细菌的侵袭,比如乙肝、流感、肺结核、HIV、伤寒,新冠病毒只是众多传染病中的一种。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杨静等人2017年发表在《热带病与寄生虫学》上的文章《2006 — 2015 监测年度中国大陆监狱及看守所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流行病学分析》,2006—2015年我国监狱和看守所报告的流感疫情共50起。主要流行型别为A(H3N2)、甲型 H1N1和季节性H1N1。

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每个监狱都配有医院。每个监狱也都有相应的卫生管理体系和制度。比如贵州省监狱系统制定的《贵州省监狱管理局狱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浙江省监狱系统制定的《浙江省服刑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办法》、《浙江省监狱管理局狱内防疫工作暂行办法》。

罪犯有可能在监狱患病,患病后甚至可能病亡。对此,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对监狱罪犯医疗保健的的工作目标是:罪犯中甲、乙类传染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低于或接近当地城镇居民的平均水平。

三、狱内发生传染病疫情,不属于监狱行使职权造成的后果

有观点认为,只要监狱内发生疫情传播,罪犯感染患病或死亡,监狱就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监狱作为羁押改造场所,只能尽力降低罪犯的发病率和病死率,但不可能做到零发病和零病死。如果监狱切实履行了监管职责,即使监狱内发生传染病疫情,甚至罪犯因感染传染病死亡,仍然属于正常患病、正常死亡(因为本身就存在合理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不属于监狱行使职权造成的后果,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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