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女子骑车时摔倒身亡!家人把超车的司机告了,索赔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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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4888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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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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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死者张女士的家属把小轿车车主方先生、小轿车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衢江法院,原告认为张女士骑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由于被告方先生超越时,导致张女士翻车死亡,被告方先生应当承担责任,故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79万余元。
承办法官黄甘富认为,该起交通事故虽无直接证据证明系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所致,交警出具的证明认定的事实是,方先生的小轿车在超越张女士的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电动自行车发生翻车。
分 析 事发时系雨天路滑、能见度、判断力相对下降的恶劣天气,从监控画面可以看出,小轿车的车速过快,加上张女士穿着雨衣骑电动自行车,反应受限,当小轿车近距离快速超越时,张女士有可能受到了惊吓而翻车,造成交通事故。就这一点看,小轿车超车与电动自行车翻车应该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另外,机动车在运行中,对周围形成了高度危险状态,机动车方的注意义务大于非机动车方、行人,方先生作为驾驶员,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近距离快速超越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由于其没有预见和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超车,发生事故,故方先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张女士家属30万元,由方先生支付张女士家属5000元,本事故一次性处理终结。
以案释法
火车快速通过身边时会产生巨大的气浪、震动,同理,汽车快速近距离通过时也会产生相应的的气浪和震动,让人恐惧,有时这个气浪、震动和恐惧是致命的,就像本案的交通事故。
因此,不管是汽车驾驶员或者是骑行者还是行人,在参与交通运行过程中,都要注意这方面的常识,确保出行安全,吸取本案教训,以防类似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