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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23年获判无罪,他获“史上最高”国家赔偿
来源: | 作者:pro48887d | 发布时间: 2019-09-11 | 2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入狱23年获判无罪,他获“史上最高”国家赔偿

         吉林省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被关押23年后获无罪判决的金哲红获得468万元国家赔偿。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12元国家赔偿。该赔偿创下同类无罪冤案中最高金额,1995年,金哲红被认定杀害女青年,被判死缓,持续申诉后,于2018年被改判无罪。


         据此前报道,1995年9月29日,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一年轻女性遇害,27岁的金哲红被锁定为嫌疑人。案件5年两次再审,法院三次落槌判处金哲红死缓。服刑期间,金哲红持续申诉。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审改判,宣告50岁的吉林男子金哲红无罪。

     2019年6月3日,现年51岁的金哲红在律师的陪同下,向吉林省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8010974.64元,残疾赔偿金1649220元,财产赔偿金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66万元,后期治疗和申诉费用各100万元,同时要求法院在媒体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此次为金哲红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屈振红律师,在此前也代理了刘忠林国家赔偿案件,并帮助刘忠林获得460万元国家赔偿金,创下当时无罪案件的最高赔偿金额。

     9月6日,金哲红在吉林省高院签署了赔偿协议,吉林省高院根据赔偿协议作出赔偿决定书,金哲红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8万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12元。

     屈振红告诉记者,金哲宏案的国家赔偿金额超越刘忠林案,存在多方面原因。首先,金哲宏被羁押8452天,刘忠林是9217天,虽然金哲宏被羁押时间比刘忠林少,但是金哲宏申请国家赔偿时,上年度日平均工资业已调整,故适用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天(刘忠林适用284.74/天),所以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超过刘忠林(金哲宏267万余元,刘忠林262万余元);其二,金哲宏受到的伤害不比刘忠林小,甚至更大。被收监时,金哲宏儿子不到两岁,导致他妻离子散,他被带走一年后,其母离世。金哲宏出狱时,从一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成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甚至生活不能自理。北京和吉林医院的检查显示,金哲宏身患支气管炎、颈动脉硬化、视网膜病变、眼底动脉硬化、高血压3级(极高危险组)、2型糖尿病、肾病、胃病、脑梗死、肺部严重钙化,腰椎、颈椎多处错位椎管狭窄,鼻梁骨外伤所致塌陷,双腿因外伤所致造成闭合性创伤无法正常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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