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的河北落马厅官郑雪碧已连续两次被驳回申诉。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郑雪碧受贿罪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刑事通知书》。其中提到,郑雪碧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对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冀02刑初28号刑事判决不服,以原判未认定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导致量刑畸重,应予改判等为由,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郑雪碧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判应予维持,申诉应予驳回。
2016年9月,郑雪碧因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获刑17年。一篇刊发于《检察风云》杂志的报道曾介绍,检察机关认定郑雪碧涉案金额约6000万元。办案检察官借用反腐大戏《人民的名义》这样形容,“郑雪碧就像是半个‘李达康’,内有妻子坑、外有下属瞒、上有前任留的债、左右还有同僚踩,但关键还是自己,丧失党性原则而葬送了锦绣前程。”
此前,郑雪碧曾以量刑畸重为由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9年9月被驳回。
儿子一婚收礼100余万
二婚收礼300万
公开资料显示,郑雪碧,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河北藁城人,曾任张家口市委副书记、市长,邯郸市委副书记、市长,承德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10月被查,2016年4月被“双开”。
纪检部门在“双开”通报中提到,郑雪碧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抗组织审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违规为其妻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收受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等。
2017年,《检察风云》杂志刊发报道《郑雪碧“落网记”》,详细披露了这名地方主政官员的违纪违法细节,如利用干部选拔敛财、收受企业老板贿赂、纵容妻子冯某擅权干政等。
报道介绍,郑雪碧育有一子,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延庆某机关工作。郑的妻子冯某力主大操大办婚宴,儿子第一次结婚收礼100余万元、二婚还收约300万元,每年过节收40万元左右。这些钱冯某多以亲友名字投资到房产,获利巨丰。如2005年花160多万元在北京海淀区购买3套房子,2012年强行以760多万元卖给商人褚某;2009年在北京购买一套360平方米的别墅,1998年、2013年在石家庄购买5套房子,购房款总计559万元。几年下来,冯某仅倒腾房地产就获利1000多万元。2015年10月,冯某被唐山市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侦查,之后也已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