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成敏,1963年10月出生,1983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国营南方农场场长,国营乌石农场场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副局长,海南省原琼山市委书记,海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海口市委副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厅级)。
2020年4月7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对裴成敏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9月30日,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裴成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1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裴成敏涉嫌受贿犯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成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裴成敏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工程交给某某同志全权负责就行了,市长你就不用管了。”这是文昌市委原书记裴成敏在会议上的“常用语”。
据了解,裴成敏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其任文昌市委书记期间。为了独揽大权,更好实现自己的意志,他通过设立一些专门机构,组建自己的“班底”,成员覆盖国土、规划等重要部门。这些机构成员沆瀣一气,利用工程项目大肆敛财。一时间,贪腐的“病毒”在文昌快速蔓延。
2020年4月,裴成敏接受审查调查,在他落马前后,文昌市委原常委文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绍联、市规划局原局长王小飞等多名领导干部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一系列腐败案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时任“一把手”裴成敏难辞其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裴成敏也曾怀有初心、踏实苦干,将一个有名的贫困农场扭亏为盈,37岁便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从主政一方的市委书记到如今的戴罪之身,其所犯下的种种违纪违法行为并非一日而成,其中因由值得警醒和深思。
“当听到担任的是市委秘书长时,我一下子很失望、很灰心,以前当书记有别人想着、跟着,突然间变成了自己在后面想着、跟着,心里很不平衡”
“我出生在苏北农村,父母都是农民,一家人生活得很拮据。1975年,在海南工作的伯父回苏探亲,看到我们家的情况,提出要带我到海南读书。父母经过好几天的商量与争吵,最终决定让伯父带我到海南。”在留置点,裴成敏回忆起幼时的成长经历,仍觉得心酸和苦涩。“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几天,母亲看见我总想说点什么,但却没开口,眼里含着泪花看着我。去海南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将我叫到身旁,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常怀感恩、刻苦读书,今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我……”说到此,裴成敏低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