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医保个人账户能给兄弟姐妹用吗?断缴后再缴多久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来源:“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编辑:陈遥 | 作者:编辑:陈遥审核:路双英 | 发布时间: 2024-09-02 | 9882 次浏览 | 分享到:

                           这些群体参保有好消息

 职工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失业人员


  落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政策,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困难群众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


   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零报销人员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 张凤林律师
  • 赵婷婷律师
  • 朱芳琳律师
  • 周贺楠律师
  • 殷栋梁律师
  • 徐佳慧
  • 王乐人律师
  • 王春玲律师
  • 宋桂兰律师
  • 孙波律师
  • 马一博律师
  • 马岩律师
  • 刘致刚律师
  • 李玮律师
  • 李吉强律师
  • 黄红玉律师
  • 胡世亮律师
  • 胡迪律师
  • 侯彬律师
  • 富奎宁律师
  • 初晓辉律师
  • 冯娟律师
  • 李波律师
  • 陈峰律师
  • 成守印律师


Copyright 2019 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君之家园东塔816号 联系电话:0412-2222533 邮箱:231880412@qq.com

辽ICP备19011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