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公布食品、药品方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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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ro4888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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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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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行刑衔接机制成功有效。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办公室”,民警与市场监管人员合署办公,实行双重管理。本案中,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利用与区公安局的情报共享、联合打击机制,共同开展网上巡查,掌握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后,及时抽调精干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凭借扎实的业务知识及物品鉴别的专业技能,对产品生产设备、生产条件进行专业研判,检验27批次涉案产品,为案件提供涉案产品违法定性专业支撑,促进了案件快速、高效查处。
五、国家药监局典型案例
(一)陕西任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1.基本案情
2015年9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在对陕西百家药厨医药有限公司旗下三家门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标示为陕西龙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当归”等36个品种中药饮片质量可疑。经核查,陕西龙力药业有限公司未生产过上述中药饮片。陕西百家药厨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因该案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省食药监管局稽查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于2015年11月将此案移交西安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处,并抽调业务骨干配合。
2016年6月,公安机关在省食药监管局稽查局的配合下,将隐藏在幸福北路79号院内的生产假冒饮片窝点查获。现场查扣了大量已包装待售的标示渭源县济仁堂牌的中药饮片和未完成包装的中药饮片、标示渭源县济仁堂牌的中药饮片包装袋及相关资质材料等物品。经协查,所查扣的标示渭源县济仁堂牌中药饮片系未经批准生产应按假药论处。
司法机关审理查明,任某某系陕西省药材公司东城采供站的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7月以来,任某某组织任某军、赵某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不具备中药饮片生产条件的情况下,以省药材公司东城采供站中药饮片部的名义雇佣张某民、张某田、任某妮、孙某磊等人在西安市新城区东站路58号院内生产中药饮片,冒充渭源县济仁堂牌产品销往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刘某梅身为百家药厨的法定代表人,明知所销售的渭源县济仁堂牌中药饮片系任某军等人组织他人非法生产仍购进予以销售。百家药厨因销售假药被公安机关和省食药监管局查处后,任某某、任某军等人又将生产窝点搬至西安市幸福北路79号院内,继续以上述方式生产假冒渭源县济仁堂牌中药饮片予以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