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在上班时间
不幸感染新冠算不算工伤?
不上班算病假?还是旷工?
工资怎么发放?
因担心感染高发而拒绝到单位算旷工吗?
上班时间感染新冠算工伤吗?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算;
其他人员或难以认定,各地不一致。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介绍,根据人社部在2020年1月发布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意味着,除了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其他人员感染新冠暂时难以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表示,对于医护人员以外能否认定工伤,目前各地并不一致。“有些省份是认定工伤的,这主要是因为传统工伤认定制度中强调病和伤的区分,病和工作的关联性往往不清晰,而伤的因果关系往往比较清晰。对于工作致病,往往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
沈建峰认为,按照现行的政策,劳动者不论何种原因感染病毒的,个人承担的治疗费用都是财政兜底,而工资损失按照相关文件和法律由用人单位继续发放,这基本上覆盖了工伤待遇。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算工伤吗?
不算。
所有员工,包括以上提及的医护等特殊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
是否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需要。
员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话,需要向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可以让员工提供被感染的证明材料,若劳动者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违纪处理。
社区开具的居家隔离相关证明、核酸阳性证明,以及抗原检测等都可以作为相关证明提交给单位。
在目前的疫情状态之下,如果让劳动者过多的,或者过于严格的提交一些证明也是不合适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用人单位若担心抗原检测的真实性,也可与员工协商,采用视频等手段作为辅助证明。
感染新冠期间,
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
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感染新冠,试用期可以顺延么?
不可以。
试用期问题不存在一个顺延的问题。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试用期的设定期限也是有上限的: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2个月,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