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实践中,检察机关绝大部分案件都是提出幅度刑建议,不少量刑建议的幅度很大,甚至照搬了法定刑的幅度,量刑建议的作用不够明显。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倒逼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逐步精准化,幅度刑建议的范围逐步缩小,确定刑建议比例上升。如重庆检察机关在今年1—5月,提出确定刑建议人数占提出量刑建议总人数的61.98%;四川成都市检察机关更是实现了全部案件确定刑建议。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充分应用大数据分析,从类案判决中提取量刑要素,对类案判决的刑罚进行分析,形成较为精确的量刑建议区间供检察官参考,帮助检察官提出确定刑建议。如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依托量刑智能辅助系统,90%以上的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95%以上的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有效提升了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3.量刑建议采纳率稳步提高
量刑建议采纳率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质量。在量刑建议探索初期,主要以幅度刑建议为主且幅度较大,有的甚至只提出法定刑幅度,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罪名和法定情节的认定没有变化,法院都会在量刑建议的幅度内量刑,但这样的高采纳率并不能真正反映出量刑建议的质量。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后,对量刑建议的精准度要求越来越高,从粗放型的幅度刑建议到相对确定的幅度刑建议,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试点地区平均采纳率为92%,部分地方的量刑建议采纳率甚至低于60%。但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深入推进,各地公检法机关也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规范类案量刑证据收集指引,明确量刑程序规范,细化类案的量刑标准等,实现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法院的采纳率的同步提高。当前,在量刑建议精准度大幅提高的前提下,采纳率能够达到64.9%,部分地区量刑建议采纳率能够超过80%,有的地区采纳率甚至超过90%。四川成都大邑区检察院等部分基层检察院在全部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情况下采纳率达到100%。
4.量刑建议以书面建议形式为主
根据《量刑建议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制作量刑建议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实践中,对于简单案件一般在提起公诉时,以量刑建议书的形式提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更倾向于结合庭审情况,综合案件事实、情节和被告人认罪态度等,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以口头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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