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
 
入境人员,隐瞒疫情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来源: 辽宁省律师协会官微 | 作者: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郭薇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3-23 | 18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此时五部门出台的《意见》十分及时和必要,将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犯罪行为进一步具体化,犯罪主体进一步明确化,防止了打击出现偏差。


那么哪些情形可能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呢?

       一、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等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

       二、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

       四、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

       五、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

       六、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


温馨提示:

       一、境外输入已经成为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境外输入病例也称为国内新增确诊病例的主体,为有效预防境外疫情的输入和扩散,请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

       二、如您或亲友有出入境计划,那么您可以通过“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申报健康情况,或者在出入境现场领取纸质《健康申明卡》进行现场填报。

       三、同时您应当知道

       (1)如果在出入境过程中存在拒绝接受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可能处以警告或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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